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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交恐惧症诊断标准 

《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》

发布时间:2014-08-08 点击量:
    A.对一种或多种社交或表演场合(如与陌生人接触或可能被他注目)的明显和持久性害怕,担心自己举止窘迫或做出令人难堪的事情(或表现出焦虑症状)。
注:如为儿童,可能是与所熟悉的、年龄相仿的人交往过程中发生问题,或在同伴中出现焦虑,而不是与成人的交往问题。
    B.在害怕的社交场合下,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紧张焦虑,因此有环境限制或境遇性诱发惊恐发作。
注:如为儿童,此焦虑可能表现为哭闹、发脾气、发呆,或从有不熟悉的人群场合中退出来。
    C.自己认识到这种害怕是过分的或没有道理的。
注:如为儿童则无此项
    D.回避害怕的社交或表演性场合,或者是在这种场合下需忍受极度的焦虑或痛苦。
    E.这种对害怕的社交或表演场合所出现的回避、提心吊胆或苦恼,明显地干扰了个人的日常生活规律、工作(或学业)、社交活动或人际关系,或者是对这种恐怖表现感到明显的苦恼。
F。小于 18 岁者,必须至少有 6 个月病程。
    G.这种害怕或回避不是由于某种物质(如药物滥用或药品)或躯体疾病所致的直接生理效应,也不可能归于其它精神障碍(如: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、分离性焦虑障碍、躯体变形障碍、某种广泛性发育障碍,或分裂样人格障碍)。
   H.除外因为某种躯体疾病或其它精神障碍所伴发的 A 项症状。例如除外应为口吃、巴金森氏震颤,或精神性厌食或贪食等异常进食行为而出现的害怕。
   泛化型(Generalized):如果害怕的场合涉及到绝大多数的社交场合,则要考虑为泛化型,同时要考虑附加上回避性人格障碍的诊断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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